2016遼寧沈陽建筑大醫院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6人】
2、綜合測試
①崗位1、3-5綜合測試包括技能考試和面試兩部分。
技能考試主要考核相關崗位的實踐技能操作。考試時間和相關事宜將在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系統中公布。技能考試滿分為50分。
技能考試結束后按照復試人數與招聘計劃不高于3:1的比例,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復試人員的初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相關事宜將在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系統中公布。
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復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并補充公布。由向其他進入本崗位復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專業知識運用等綜合能力。面試方式主要為回答提問。滿分為50分。
綜合測試成績為技能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綜合測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②崗位2綜合測試方式為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專業知識運用等綜合能力。面試方式主要為競聘演講和回答提問。滿分為100分,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成績發布與計算
總成績=基礎分+綜合測試成績×60%。
總成績在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系統中公布。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文件進行,體檢在指定的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在確定的具有相應資格的醫院進行。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及資格復查
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復查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在沈陽建筑大學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系統中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續。對于公示有異議的人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信息一律以沈陽建筑大學人事處人才招聘系統中公布為準,請廣大應聘者及時關注。
2、在招聘工作期間,如應聘者不按規定參加現場確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3、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不再遞補。
4、自然情況量化打分中所指學歷學位均指各崗位招聘條件中所列的學歷學位。計算時間中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5、本次招聘人員不提供住宿條件。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文件執行。
咨詢方式:024-24690688 人事處 楊老師
024-24692908 校醫院 鄭老師
原標題:沈陽建筑大醫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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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建筑大學人事處
2016年10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