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灌陽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直接面試或直接考核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據《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3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2〕7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新機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等有關規定,現決定組織實施灌陽縣2016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全縣共5個職位計劃招聘3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灌陽縣2016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直接面試或直接考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罰期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0月21日)為界;
2.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21日至1998年10月21日期間出生)。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或《灌陽縣2016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直接面試或直接考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中特別注明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21日至1998年10月21日期間出生)。
3.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并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報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灌陽縣2016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直接面試或直接考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現場報名。
本公告發布時間:2016年10月9日- 10月18日。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共3天)。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灌陽縣江東新區灌陽縣衛計局辦公室(五樓),聯系電話:0773—4212125。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灌陽縣2016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貼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證、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專業資格證明、婚育情況證明、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三份(注:附于報名登記表后面)。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蓋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二)資格審查
灌陽縣衛計局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灌陽縣2016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直接面試或直接考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面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