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和靜縣選拔鴻雁工程培養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村級后備干部選拔培養機制,滿足和靜各族青年返回故鄉、扎根故鄉、建設家鄉的愿望,促進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經縣委研究決定,在全縣實施村級后備干部培養“鴻雁工程”, 每年集中選拔一批大學畢業生及退伍復轉軍人到部分縣直部門單位、鄉鎮培養鍛煉,培養一批村級后備干部。現就選拔“鴻雁工程”培養人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拔范圍和條件
(一)選拔范圍:近七年來(2010年以來)和靜戶籍全日制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近七年來(2010年以來)和靜戶籍(含和靜范圍內服役)退伍復轉軍人。
(二)選拔條件
1.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2.思想作風好,工作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確實的經所在鄉鎮審核,可適當放寬;
4.身體健康,具備在培養期內能夠正常履行合同的身體條件;
5.少數民族大學生須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6.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和學生干部、懂雙語、涉農專業等優先選拔;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違規違紀受過行政拘留,被工作單位除名的不得報名。
二、選拔和錄用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根據崗位需求向社會發布公告,符合條件人員在縣委基層辦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二)培養崗位分配。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籌考慮各單位崗位需求、報名人員所學專業及個人特長等綜合因素,統一安排到維穩工作相關部門單位代為培養。
(三)待遇及優惠條件。培養期間每月發放1000元生活補助,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對個人已自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仍可選擇自己繼續繳費,可按相關政策標準給予補貼)。培養期間或期滿參加和靜縣事業編、事業崗招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對于參加和靜縣事業崗考試的,享受筆試加10分的優惠政策,今后長期執行。村“兩委”換屆或出現空缺時,原則上從培養合格的培養人員中產生。培養期間如需解決住宿的培養人員,可在縣城統一安排住宿。
三、培養、管理和使用
(一)簽訂培養合同。培養人員與縣人社局簽訂培養合同,合同一般為兩年,培養期滿后,經縣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推薦到村“兩委”崗位任職;也可按照有關程序續簽合同,培養滿4年的原則上不再續簽,推薦到村“兩委”崗位任職或引導其另行擇業。培養人員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錄用后,對于按期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培養時間計算工齡。自主擇業前可免費托管人事檔案、免費參加一期職業培訓。
(二)實行定向培養幫帶。針對培養人員的特長優勢,確定培養目標,落實培養幫帶相關措施。培養單位相關領導與培養人員“一對一結對子”,開展傳幫帶,幫助思想覺悟和業務素質。
(三)嚴格考核管理。建立培養人員電子信息庫,制定村級后備干部培養人員考核管理辦法,跟蹤開展培養人員考核、管理等工作。根據考核情況動態調整培養人員代培單位,實行動態管理。考核為不合格的,取消培養資格,解除培養合同。
四、報名聯系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1日—12日
(二)報名地點:和靜縣委基層辦(和靜縣黨政辦公大樓五樓右側會議室旁)
(三)需遞交材料: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自愿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役)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1張,到縣委組織部進行現場報名,領取并如實填寫《和靜縣“鴻雁工程”培養人員報名與資格審查表》。
聯系人:竇新愛 魏興鴻
聯系電話:5026400
原標題:關于在全縣選拔“鴻雁工程”培養人員的公告
中共和靜縣委員會組織部
2016年10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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