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新田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57人】
七、筆試
1.各職位筆試科目為一科,即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
2.筆試范圍、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知的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專業知識考試的內容以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為主。詳見附件一:《2016年新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3.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新田縣政府網、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
4.筆試成績復查。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可在筆試成績公示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申請查詢本人成績。
八、面試(技能測試)
(一)面試(技能測試)對象確定。面試(技能測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與招聘計劃1:2比例確定。
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核減計劃后面試對象與招聘計劃仍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對于低于1:3比例開考的職位,考生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參考人員平均分或60分方可進入面試,報考人員都達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二)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中縣規劃設計院、“村村響”廣播播控中心招聘職位的面試方式由其主管部門視具體情況另行確定,報縣人社局審定后組織實施。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小于或相等的沒有形成競爭性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到競爭性崗位錄取人員(同類面試形式、不考慮遞補)的最低面試成績,方可列為體檢對象。
九、成績合成和排名規則
(一)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按要求加試一場筆試。
十、體檢
體檢對象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 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考察考核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考核人選。考察考核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察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原則上按綜合成績從到低人依次遞補一次。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以接受競聘人員的咨詢和社會的監督。
十二、聘用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內約定最低服務期,分別為3年或5年(詳見職位表),其中新田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各職位最低服務期限 5年不含3年規訓期或其他脫產進修學習,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出調動或辭聘。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紀律與要求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十四、其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人事部門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無關。
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到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下載《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與專業代碼,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準確選擇合適的職位。
本次招聘考試除《招聘簡章》、《擬聘用人員公示》在市級人社網站發布外,其他有關通知、成績公示、面試及體檢、考核入圍人員名單等公示將在新田縣政府網、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局網予以公示、請廣大考生知悉關注。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由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未盡事宜由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新田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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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0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