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招聘專業人才31人公告(第公告【招21人】
考試結束后,舟山市新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舟山市第二人民醫院、舟山醫院(本部)、舟山醫院(婦幼保健院區)、舟山醫院(中醫骨傷院區)招聘崗位按面試、技能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其他崗位以面試或面試(含說課)成績作為總成績。
考試工作由人才儲備中心與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另行在網上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在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和考察參照公務員相關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在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遞補,一次遞補后不再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八、試用考核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入圍考核人員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人才儲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作為試用考核人選,期限為一年。試用考核期間,如確實不適崗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才儲備中心同意,可申請一次崗位調整。期滿后,由人才儲備中心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對試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稱職的,經雙向選擇,正式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員身份根據聘用單位機構性質確定。考核不稱職的,則解除勞動合同。
入圍考核人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入圍考核人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薪酬待遇
(一)試用考核期內的薪酬待遇標準,碩研年薪12萬元(含五險一金)、博士13萬元(含五險一金),正式后按照體制內相關待遇標準執行。
(二)試用考核期內,在舟山本島無住房的人員,可統一安排到市人才公共租賃房,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三)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同時,根據《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實施辦法》(舟委發[2014]42號)享受相應的人才住房待遇。
十、公示及聘用
經雙向選擇的考核稱職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一)涉及崗位報考相關問題,可直接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283308,監督電話:0580-2281023。
原標題:2016年下半年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公告(2016年第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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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人才儲備中心
2016年10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