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平江縣事業單位選調人員公告【招36人】
根據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我縣8個單位擬公開選調36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本次選調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的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的基本條件和范圍:
1、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具體選調對象和條件以公布的選調崗位信息為準。選調具體崗位及崗位要求附后,詳情請查詢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9-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811室)。
2、報名程序
報考者可提前領取或到網站下載《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將《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后再到現場報名。報名時請攜帶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張。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
四、選調考試
選調工作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調考試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考試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生成。
1、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達到5:1開考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達不到5:1開考比例的采取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考察由紀委監察部門、人社局、選調單位組成考察小組對選調對象進行考察。
2、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各選調崗位相關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崗位類別實際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的平均分的85%計算,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考察資格。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僅適用面試實際參考人數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其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同一場次同一組評委實際參考面試人員的平均分80%計算,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考察資格。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主要是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相關手續辦理
考察結束后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相關手續。
八、選調工作紀律
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對選調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公開選調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相關文件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九、咨詢和舉報電話:
縣人社局 0730-6292370
縣紀委 0730-6226083
原標題:2016年平江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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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縣人力資源社會局
2016年10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