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嵐山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公告【招69人】
根據《日照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規定及2016年嵐山區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9名就業困難人員安置到公益性崗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日照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崗位安置。
1、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城鎮失業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3、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父親或者母親;
5、享受最低生活人員;
6、持有《殘疾人證》人員;
7、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9、特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其中: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是指2人及以上的城鎮居民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指有勞動能力和轉移就業愿望的家庭成員,未從事二三產業,也未從事高效農業,2人及以上、經當地扶貧部門按規定確認的農業低收入家庭中的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是指失業期內,本人填寫《求職登記表》3次以上,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后、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業的城鎮失業人員。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嵐山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計劃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辭退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根據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發布的安置計劃以及各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自主選擇合適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就業創業證》(且已認定就業困難人員,未認定的按附件4: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材料說明要求進行認定)、《日照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登記表》(附件3)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張,填寫《日照市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附件2)。報名人員應對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有關材料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
報名地點:相關鎮、街道人社所及區直各用人單位(見附件1)
報名咨詢電話:0633--2616759(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詳情登錄嵐山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lsrs.gov.cn/)
三、招聘方式
報名結束后,由區就業辦將報名材料匯總初審,并報區人社局審核,確定擬錄用名單。各用人單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開發計劃數的,由區人社局、區財政局會同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采取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面試合格分數線應在60分以上。如崗位未有報名人員,用人單位可申請從其他報名人員中調劑使用。
四、相關待遇及管理
經考核合格,擬被聘用的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月工資為2100元,繳納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五險(個人承擔部分自行負擔)。服務期3年,服務期滿后,根據公益性崗位管理規定不再聘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亦不享受經濟補償金等待遇。
原標題:2016年嵐山區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日照市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0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廣東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第一期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筆試成績公布
- 2024浙江溫州市瑞安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體檢有關事項通知
- 2025江蘇連云港市灌云縣招聘鄉村振興專干40人公告
- 2025江蘇連云港市贛榆區招聘鄉村振興專干31人公告
- 2025年甘肅慶陽環縣木缽鎮水壩灘村和羅家溝招聘村文書公告
- 2025年上半年江蘇連云港市灌南縣招聘鄉村振興專干29人公告
- 2024年瑞安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通知
- 2024年永嘉縣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考試列入資格復審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 2025重慶榮昌區招聘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1人公告
- 2024年桐廬縣公開招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