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石柱縣畜牧獸醫系統考試遴選公告【招2人】
1.年度考核18分。以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一次計6分,合格一次計4.5分,三年累計分為其年度考核最后得分。年度考核不足3年的,除獲以外,按合格等次計分。
2.任職經歷15分。以近3年(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在鄉鎮畜牧獸醫站任職情況為準。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中層干部范圍的界定以石柱委辦發〔2012〕48號文件為據,應當備案而未經備案的不予認可),每滿1年計5分;任中級職稱的,每滿1年計4分;任初級職稱的(含初定職稱)每滿1年計3分。
3.遵紀守法7分。近3年(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間被縣委、縣政府和縣紀律監察部門通報的每次扣2分;被縣畜牧獸醫局督查通報的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
4.榮譽獎勵10分。考察對象自參加工作以來,個人獲全國性表彰(包括中央和國家部委表彰)的,計6分;獲省市級黨委、政府表彰的,每次計5分;獲省市級部門,縣委、縣政府表彰的,每次計4分;獲縣級部門,鄉鎮黨委、政府表彰的,每次計3分。本項合計不超過10分。表彰依據由考察對象本人提供,考察組核實。
(2)適崗能力考核50分
1.日常表現20分。 以近三年的個人年度工作,考察組通過與考察對象所在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及其它參加群眾滿意度測評的部分人員進行個別座談,了解考察對象近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績、工作態度、適崗程度、遵紀守法等日常表現情況;與考察對象本人座談,了解其近年的主要工作業績、溝通能力、適崗程度等。考察組根據座談了解的情況,集體對考察對象近年德、能、勤、績、廉等日常表現進行評價打分。考評組評分低于12分的要作出專項說明。
2.群眾滿意度評價30分。a.本站職工、所在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及部分科室代表、服務對象代表測評15分;b.局班子成員測評15分。
量化考核總分=日常表現考核得分+適崗能力考核得分。
量化考核得分必須達到60分方為合格。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擬調動人選。量化考核結束后,量化考核成績在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眾信息網進行集中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內有反映并經查實更改量化考核分數或不符合遴選資格條件的,更改結果予以補充公示。
(四)調動
在筆試、量化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據遴選總成績由高到低按計劃遴選職數等額確定調動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要求
公開考試遴選縣級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遴選工作中的各個環節,特別是各遴選單位的干部管理主體機關在量化考察中,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名參加遴選人員筆試合格后無故放棄遴選的,將其記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原標題:石柱縣2016年畜牧獸醫系統面向基層公開考試遴選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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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0月10 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