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遼寧朝陽縣支持“五個一工程”建設聘用公告【招20人】
根據《朝陽縣支持“五個一工程”建設聘用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朝委辦發【2016】29號)文件精神和朝陽柳城經濟開發區、朝陽縣柳城服務業集聚區、朝陽縣農產品加工園區工作崗位的人員需要,現就其聘用人員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專業對口,工作需要的原則。
3.堅持雙向意愿,擇優聘用的原則。
4.堅持單位、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聘用人員的范圍及數量
在縣直機關及事業單位和部門中聘用具有正式編制的在職人員20名(不包括鄉、鎮、場、街道和各級各類公教人員)。其中:朝陽柳城經濟開發區聘用2人;朝陽縣柳城服務業集聚區聘用13人;朝陽縣農產品加工園區聘用5人(具體崗位條件見附表)。
三、聘用條件
1.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履行職責的專業知識和政策理論水平,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開拓創新,敢于擔當,作風正派,辦事公正,團結同志。
2.具有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很好地完成所聘用崗位的工作任務。
3.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單位的工作安排。
受到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人員均不得申報。
四、申報時間、地點
1.申報的時間:
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申報的地點:
縣人社局干部調配股(718室)負責接待申報工作。個人申報時須填寫《朝陽縣園區聘用人員申報表》并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聯系人:徐有為;聯系電話:8996215。
五、聘用的辦法及程序
1.按照規定時限,凡符合條件的個人根據自己的意愿對應崗位進行申報。然后,在應聘用人員范圍內確定擬聘用人選。
2.由用人單位配合領導小組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考核。考核時廣泛征求原單位及群眾的意見,并對考核人的自然條件、學歷、專業等情況進行審核,然后按擇優的原則確定正式聘用人選。
六、聘用及管理辦法
1.正式聘用人選確定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為3年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內。如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內不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在用人單位對其不能調整到其他崗位的情況下,可將其返回原單位。
2.被聘用人員實行AB檔管理制度,其原干部身份性質不變,人事、工資關系存放在原單位,其工資調整,職稱評聘晉升仍由原單位負責,并在原單位核定申報。
3.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含試用期),在原工資正常發放的基礎上,按聘用單位《績效工資考評實施細則》核發績效工資。
4.對工作中政績突出,表現的被聘用人員在職稱評聘晉升,提拔使用時給予優先考慮,同時在園景區工作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七、解聘與續聘
1.根據工作需要,對聘用期滿且不需續聘的工作人員要及時辦理解除聘用合同等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要與被解聘人員的原工作單位做好工作對接,安置時要做到原職務職級不變。
2.對聘用期滿仍需續聘的人員,用人單位要與其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其管理辦法及相關待遇按前款執行。
八、工作要求
各有關部門在用人單位所需人員的申報工作中要給予大力支持。符合被聘用條件的人員應積極響應號召,服從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的安排意見。
原標題:朝陽縣支持“五個一工程”建設聘用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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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朝陽縣農產品加工園區崗位需求人員計劃表(未公布)
朝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0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