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常州市新北區新橋鎮招聘合同制人員公告【招15人】
為充實我鎮基層工作力量,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實施公開招考,按發布招聘簡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七個環節進行,其中筆試、面試的命題委托專業機構進行。
二、招聘職位和人數
A類綜合管理崗位5名;B類長效管理崗位10名。
三、招聘條件
1.無違法犯罪記錄及其它紀律處分,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身體健康,服從組織安排。
2.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齡、學歷、戶籍等要求詳見附件中的職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新橋鎮組織人事辦公室(新橋鎮人民政府226室,常州市新北區華山北路40號,公交車19路到新龍花苑公交站下)。
3.報名方式:
應聘者可采用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
(1)現場報名。應聘者下載《新橋鎮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本公告附件2)并填寫完整帶至報名現場,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書;報考B類崗位者,如果曾榮獲士兵、個人三等功等榮譽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2)網上報名。應聘者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掃描圖片和電子版證件照、《新橋鎮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本公告附件2)發至郵箱:xqzrb226@126.com。原件需于筆試時帶來交新橋鎮組織人事辦公室審核。
4.報考人員須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5.報名結束后由新橋鎮紀委和組織人事辦公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以確認其是否符合公開招聘條件。
6. 開考比例1:2。
(二)筆試
1.經資格審查符合公開招聘條件的人員,可以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按規定完成考試內容。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未參加筆試、筆試考分為零、或違法考場紀律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
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
各崗位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B類職位加分條件如下:在部隊榮立個人三等功的,綜合成績的基礎上加3分為最終成績;在部隊入黨的,綜合成績的基礎上加2分為最終成績;在部隊被評為士兵的,綜合成績的基礎上加1分為最終成績(以上各項加分取分,不累加計分)。截至面試當天,考生不能提供相應證明的不得加分。
(六)體檢和政審
按照最終成績、由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由新橋鎮組織人事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可按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主要審核其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的立場及現實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可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政審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新橋鎮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對結果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不予聘用。
五、管理方法及待遇
(一)通過公開選拔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簽定相關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工資為常州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轉入正式聘用,享受鎮屬合同制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存在合同(協議)關系的,應由被聘用人員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六、監督與咨詢
鎮紀委監督電話:0519-85918036。
招聘咨詢電話:0519-85918053。
本公告由新橋鎮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新橋鎮2016年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啟事
點擊下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