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澧縣中醫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6人】
因工作需要,我縣中醫醫院擬面向社會招聘高層次人才,根據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此次招聘工作人員6名,具體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4、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表、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到澧縣行政服務中心5號樓一樓22號縣人社局窗口報名,在職人員應持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報名時須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名表》。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6、27、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與招聘單位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資格。
3.考試: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超過2:1的崗位需進行筆試和面試。未超過的崗位只進行面試。
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內容為相應崗位專業知識。
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進行。未形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筆試、面試及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只進行面試且成績相同的,以不去除分和最低分進行排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5.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6.遞補:如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申請并經縣人社局同意,可按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壹次。
7.確定擬聘對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招聘單位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和本人檔案按要求提交縣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方案發布的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8.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主管部門審核,縣人社局審批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根據單位崗位職數與本人職稱等情況予以聘用,享受擬聘崗位相應待遇。
四、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縣中醫醫院具體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人大內司委全程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其他未盡事宜,按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常辦發〔2010〕2號文件執行。有關事項可在澧縣人民政府網站、澧縣人社局網站查詢。
縣人社局聯系電話:0736-3221604
監督電話:0736-3120011
原標題:2016年澧縣中醫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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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澧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澧縣中醫醫院
2016年10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