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鹽湖區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0人】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重點考核實際工作表現和基層干部群眾的認可程度,同時,考察組工作人員要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因考生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6、體檢
體檢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公示
區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鹽湖組工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8、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辦理分配、聘用手續,編制部門負責辦理上編手續、財政部門負責辦理工資等有關手續。擬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所在服務單位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后,按國家有關政策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組織機構
為加強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區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
組 長:任 剛 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副組長:李致峰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陳國定 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吳建創 區財政局局長
董 輝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張 競 區委組織部部務委員
成 員:劉曉圓 區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科長
任曉雷 區委組織部村官辦副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由董輝同志兼任。
六、紀律要求
1、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現象發生。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招聘各個環節實行崗位專人負責制。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回避。
3、報考人員必須誠實守信,遵守招考紀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提供假學歷、假證件,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凡對招聘工作及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工作延續期間向區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反映。
咨詢電話:0359-2062882 2022054
監督電話:0359-2020847
本次招聘,由鹽湖區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原標題:鹽湖區關于2016年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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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鹽湖區面向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鹽湖區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
2016年10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