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桃源縣鄉鎮事業站所人員補充招聘公告【招15人】
(五)填報志愿。考察合格者方可填報志愿。補員崗位在兩個及以上的需填報志愿,擬補員人員現場從到低分依次選擇有補員計劃的鄉鎮。
(六)公示。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補員人員在桃源新聞網(桃源政府網)和桃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補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擬補員人員須在15個工作日之內按程序辦理相關補員手續。如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的,視同為自動放棄,由擬補員對象寫出文字性放棄書或經公示后視同為其自動放棄,自動放棄人員今后兩年內不得再參加鄉鎮站所補員考試。
五、相關要求
1、加強領導,全力配合。成立縣招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本次補員考試由縣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
2、強化要求,規范政策。對重新補員上崗人員,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工作順利推進,堅持做好以下工作:
①新上崗工作人員屬于2002至2004年鄉鎮事業站所改革中置換身份并領取了補償金的人員,在規定的上崗時間前應全額上交補償金,在規定時間不上交的,視為自動放棄錄聘資格。相關部門憑上交補償金的收據方可辦理手續。
②凡重新上崗人員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應全額補繳斷保期間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愿補繳的,欠繳時間段不計算工齡,重新核定工齡和檔案工齡。在外地參保的,將社保關系一次性轉入我縣社保機構后,合并計算個人賬戶,視同繳納養老保險費。
3、嚴格監督,嚴肅紀律。由縣人大、縣紀委、縣政協等部門對考試實行全過程監督,對補員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的行為,一律嚴肅處理。對違反補員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補員資格;對違反補員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原標題:桃源縣鄉鎮事業站所下崗分流人員補員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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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16年桃源縣鄉鎮事業站所下崗分流人員補員考試計劃及崗位表
附件二: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
桃源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領導小組
2016年10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