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泉港區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公告【招30人】
(二)經濟待遇。被聘用為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第一年,每人每月生活補貼1700元(區財政承擔1500元、鎮級財政承擔200元);從聘用期第二年起,每人每月生活補貼2000元(區財政承擔1800元、鎮級財政承擔200元)。區財政支付的生活補貼,每人每月扣除200元作為年度績效考核補貼,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統一發放;屬鎮級財政承擔的生活補貼,每月發放一次。同時,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每人每年200元的交通補貼,由區財政負擔。
(三)合同聘用。被聘用為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內其人事關系、檔案等由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實行脫產全日制上班和勞動合同制度,由所在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與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稱職者,繼續聘用;不稱職者,解除聘用關系。任職期滿后考核結果在稱職以上的,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續簽合同。年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考核基本稱職的,按照合同規定予以解聘。
(四)教育管理。被聘用為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的高校畢業生,聘用期間的教育培訓列入區委大規模培訓干部的總體規劃,由區委組織部、區委黨校制定具體教育培訓方案,采取以會代訓、專題輔導、技能訓練等方式,加強日常學習和教育培訓,促進他們依法依規開展工作。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聘用期間必須在村(社區)工作,鎮(街道)以上機關及其他單位均不得借調使用。各鎮(街道)黨(工)委要負責安排好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工作崗位,并積極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方便。
(五)獎勵措施。被聘用為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的高校畢業生,村級組織工作滿3周年的,在參加泉州市范圍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中可適當加分,每服務滿1周年且年度考核稱職等次以上的筆試總分加1分,最多不超過5分,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被本市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在村級組織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工齡。對于在村級組織工作滿3周年以上,成績突出、表現、群眾信任的,可經過法定程序進入村級領導班子。選任村級領導班子成員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可作為脫產專職村(社區)干部,繼續享受原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各項待遇,但不享受區財政統一發放的村(社區)干部生活補貼。
五、咨詢監督
(一)咨詢
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網址:http://www.rsj.qg.gov.cn)發布,考生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考生有招聘方面的相關疑問可通過電話進行咨詢,泉港區委組織部:0595-87989102。
(二)監督
招聘工作在泉港區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595-87982958、87989555。
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泉港區委組織部、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下半年泉港區公開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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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泉港區公開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一覽表
中 共 泉 港 區 委 組 織 部
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0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