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四季重慶市綦江區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公告【招55人】
為促進我區教育衛生事業發展,全面教育衛生水平,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33名、衛生事業人員20名(詳見綦江區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學歷要求:(1)教育系統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或教育部直屬6所師范院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全日制師范類高等院校或音樂、體育、美術專業院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就讀大學期間曾獲得過校級及以上專業獎學金;獲專業競賽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大學期間必修課程成績平均分數達到80分以上;機械專業課教師為部級直屬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放寬至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獲得過校級以上畢業生,校級專業獎學金3次及以上,省部級以上表彰者,國家獎學金者。(2)衛計系統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畢業生,應屆畢業生要求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12月31日以前的往屆畢業生需取得相應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學兼優,大學期間必修課程成績無不及格;
4.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自愿在我區本系統服務5年(招聘單位至少3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經濟責任。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由區人力社保局牽頭,會同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教委、區衛計委組成招聘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資格審查、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
1.教育系統
(1)報名方式:應聘者持《綦江區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一份等相關資料(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報名推薦表須加蓋院校公章、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印證材料)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及時間:
11月1日9:00-12:00西南大學學生就業服務中心
11月2日9:00-12:00四川師范大學招生就業服務中心
11月3日9:00-12:00西華師范大學招生就業服務中心
11月4日9:00-12:00重慶師范大學招生就業服務中心
誠邀符合條件的其他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間內到上述地點現場報名(具體請關注并查詢相關高校發布的招聘信息)。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