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四季重慶市綦江區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公告【招55人】
(2)衛計系統的考試考核總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合格的考生根據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名額,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當最后一名擬聘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職稱(或執業資格)高低順序依次確定擬招聘人選,擬聘人員為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在考試考核當天與招聘單位和綦江區衛計委簽訂《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明確違約責任及相關事項。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文件,并結合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區衛計委按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統一安排和要求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及是否需要崗位任職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招聘公告、考試考核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cqqjrs.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cqqjrs.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聘用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于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招聘工作公示期間及公示結束以后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其它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023-87268706;023-87268707。本簡章由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重慶市綦江區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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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綦江區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崗位一覽表
2.綦江區2016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人員報名推薦表
3.同意報考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