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茶陵縣選調廣播電視工作人員公告【招2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相關單位(教育系統除外)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
一、選調原則
1.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促進廣電事業發展升級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選調的原則;
3.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原則;
4.堅持按需選調、對等流動、編制內選調的原則。
5.堅持選調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及縣有關部門監督的原則。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根據《茶陵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茶陵縣廣播電視臺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茶編字[2012]27號),茶陵縣廣播電視臺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機構(其中茶陵縣廣電傳媒中心、茶陵縣廣播電視轉播臺為茶陵縣廣播電視臺下屬正股級撥款事業機構)。其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縣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當好黨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負責編制全臺廣播電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臺廣播電視媒體節目的采編、制作、審核、播控和傳輸工作;負責全臺新媒體的開發與建設;負責全臺媒體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
3.負責全臺新媒體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衛視節目和其他節目在茶陵的落地及覆蓋工作。
4.負責全臺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工作;負責全臺媒體節目的監聽、監看、監評工作;負責全臺引進播出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審查;負責中央電視臺一套、七套節目的轉播;負責全臺媒體廣告的制作、經營、管理、審查和播出工作。
5.負責廣播電視節目播出平臺的建設、使用和維護。
6.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選調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高,紀律觀念強,能堅決服從組織安排,有強烈的團隊意識;
2.熱愛廣播電視事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上進心,勤于學習,樂于奉獻,吃苦耐勞,愛崗敬業,作風正派,清正廉潔,群眾口碑好;
4.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駕馭和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間的;按照有關規定,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 -2016年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茶陵縣廣播電視臺政工室(茶陵縣云陽街道公園路原預備役團院內),聯系電話:0731-25222130,2257020,13874116390。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時需提供資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報名表(見附件);
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選調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選調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茶陵縣廣播電視臺根據崗位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請于2016年11月14日—15日到茶陵縣廣播電視臺政工室領取《準考證》。
(一)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
(二)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選調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達不到開考比例不予開考。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筆試內容
1.辦公室副主任崗位。筆試以書面考試的形式進行,重在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邏輯思維、文字駕馭能力。
2. 欄目包裝人員崗位。筆試以實踐操作考試的形式進行,重在測試應試者對電視節目(欄目)的策劃、創意、動手等綜合能力。
(五)面試
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均進入面試環節。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七、公示與錄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報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者,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八、紀律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在茶陵縣選調廣播電視臺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人社局牽頭,會同縣廣播電視臺組織實施,縣監察局、縣編辦全程監督,確保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九、選調咨詢及監督電話
茶陵縣廣播電視臺:0731-25222130、22257020、
13874116390。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731-25216553
本次公開選調政策由茶陵縣廣播電視臺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茶陵縣公開選調廣播電視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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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茶陵縣選調廣播電視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xls
2、2016年茶陵縣選調廣播電視臺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