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閬中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9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規定,閬中市委黨校等30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9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本公告附件4。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的大中專畢業生(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閬中市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7年畢業的報考者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資格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7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縣域內在編工作人員和服務期未滿3年的特崗教師。
(7)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公開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南充人事考試網(www.ncpta.gov.cn)(下同),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 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南充市本批次事業單位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對崗位要求的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電話咨詢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
本次公招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只進行照片審核。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閬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面試資格審查、考察(核)和聘用時審核確認的結果確定。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和在南充市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南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以便了解報考者基本情況,但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3.上傳相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報考者近期免冠證件照。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上傳相片后原則上1日內(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后一天報名的在報名結束前)及時反饋審查意見。上傳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4.確認繳費。照片審核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15日24:00期間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進行確認繳費(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發改委《關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目錄清單的通知》(川財綜〔2015〕32號)文件精神,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人員考試及面試費仍執行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于11月 10日-11月 15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考試指導中心服務大廳(南充市順慶區玉帶中路二段111號)遞交減免申請和材料,經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批通過后,退予報考者本次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本次考務費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5、開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文件要求,結合閬中市事業單位實際,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達不到3:1的公招崗位,經閬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可放寬到2:1)。
6、崗位調整。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減)或取消情況,于2016年11月22日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的報考者通過網絡繳納的費用,于2016年11月30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帳戶。
7、打印報考信息表。上傳相片合格及繳費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8、打印準考證。上傳相片合格及繳費的報考者,憑報名時的身份證號、姓名,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24:00 前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及其他證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參考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或《衛生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所有成績的計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即《綜合知識》筆試、《衛生公共基礎》筆試)。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衛生公共基礎》,其它崗位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知識》。
筆試采用集中閉卷考試方式,每科筆試卷面滿分均為100分。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2、筆試范圍。
《綜合知識》筆試的考試范圍詳見《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試網查閱或下載,不指定教材)。《衛生公共基礎》筆試考試范圍詳見《四川省省屬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川人社辦發〔2014〕75號,可在網上下載),不指定教材。
3、筆試時間。《綜合知識》和《衛生公共基礎》筆試定于2016年12月3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綜合知識》(或《衛生公共基礎》)筆試成績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于2016年12月23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錄查詢。對《綜合知識》(或《衛生公共基礎》)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6年12月25 日17:00前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綜合知識》(或《衛生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查分結果于2016年12月27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綜合知識》(或《衛生公共基礎》)筆試成績及排名情況由閬中市人社局于2016年12月30日24:00前在閬中人事人才網上公布。
6、政策性加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
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31日,具體加分計算辦法詳見本公告第五條中的考試成績計算公式。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6年11月30日18:00前在工作時間內將以下材料交閬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審查。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三支一扶”計劃為縣<市、區>人社局,教師特崗計劃為縣<市、區>教育局、大學生村(社區)干部為縣<市、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計劃項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加蓋四川省“三支一扶”計劃協調管理辦公室公章的服務證書。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