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紅河州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據中組部等6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省委組織部等4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隊伍建設的意見》(云組通〔2013〕44號)、《關于進一步健全大學生村官工作機制的通知》(云組通〔2015〕18號)和《印發 <紅河州關于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紅組通〔2015〕171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強我州鄉鎮(街道)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拓寬大學生村官分流、就業渠道,全州將從任職滿兩個聘期的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10名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考核招聘基本條件
(一)考核招聘對象應具備的條件
1.2010年全省統一選聘且在我州任職滿兩個聘期的大學生村官;
2.曾擔任過村(社區)黨總支書記、副書記(含不占職數的),村(居)委會主任、副主任或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素養,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不符合參加考核招聘的情形
1.任職未滿2個聘期或考核招聘當年前已滿2個聘期解聘的大學生村官;
2.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中,考核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
3.任職期間,因重大過失,被縣級及以上部門點名通報批評的;
4.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5.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 考核招聘計劃和崗位
全州招聘10人,具體崗位信息詳見崗位信息表。
四、考核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0日。
2.報名地點:各縣市人社局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須填寫《大學生村官參加考核招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請表》(見附件1)。
4.崗位申報。考核招聘在本縣(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范圍內申報,不得跨縣(市)申報。考生不申報具體崗位,以縣市為單位,考生按最終得分高低挑選崗位。本次考核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二)資格審查
由各縣(市)委組織部和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成工作組,對提交申請的大學生村官進行資格審核。
(三)考核招聘程序辦法
由各縣(市)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組成考核組,深入大學生村官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紀律作風評價、工作業績評價、民主測評、群眾滿意度調查、組織評價、扣分和加分項目6個部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