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青白江區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告【招3人】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央組織部、民政部、全國總工會等18個部門《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和《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區委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實施意見》(青委發[2016]14號),根據《成都市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印發〈成都市青白江區工會專職工作者聘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工辦發[2016]1號)要求,區總工會、區工管委、港管委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現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職位和數額
區總工會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其中區總工會招聘1名,區工管委招聘1名,港管委招聘1名。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區總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工會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較強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同等條件下,計算機和中文專業優先錄用。
5.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應聘工管委、港管委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工會工作,有一定理論政策水平;
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較強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3.40歲以下(特別者可適當放寬),且身體健康;
4.有企業工作三年以上的經歷,從事過黨務、工會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5.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13:00時至17:00時(周六、周日除外)。
2.報名地點:成都市青白江區總工會辦公室。
3.報名手續:報名時需提交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表一份(需貼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提交個人簡歷一份。
4.報名方式:現場直接報名。
5.報名資格審查:報名時,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接到筆試、面試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持身份證到青白江區總工會參加筆試和面試。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分占40%,面試分占60%。具體操作按筆試、面試有關規定執行。考試科目不指定教材。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