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諸城市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8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53號)等文件要求,并結合實際,諸城市部分事業單位從在諸城市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中公開招聘8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2008年至2012年由各級組織部門選聘,任滿一個聘期、考核稱職及以上且目前在諸城市服務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四)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應聘,且在諸城市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三)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考核招聘的;(四)有拉票賄選行為的;(五)參與、組織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的;(六)影響考核招聘的其他情況,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核、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8日-9日。
2、報名地點: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市場二樓(諸城市東關大街25號)。
3、報名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須提交本人畢業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諸城市委組織部和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下載打印的《諸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貼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和考務費40元。
4、有關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者,不得更改應聘崗位。
(2)對計劃聘用人數與最終報名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以上、10人以下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計劃聘用10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
(3)應聘人員須于2016年11月11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合計為考試總成績,不再按比例折算。所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各占整個試題分數的50%,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知識。
筆試結束后,按照考生所報崗位,以筆試分數從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其中,相同職位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