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金溪縣衛生計生委護士注冊工作公告
根據省、市衛計委有關文件規定,我委擬對2016年度考取護士資格人員開展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冊范圍
本次護士注冊的范圍是: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通過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未注冊的、并受聘于我縣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的在崗護理人員,嚴禁醫療機構掛靠護士,一經查實后果自負。
二、受理單位
申請人向擬執業的醫療衛生機構提出申請,由擬執業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本機構護士集體申請注冊、統計、信息錄入等工作。
1.縣衛計委負責轄區內由本單位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衛生機構護士注冊材料的初審和信息錄入工作;
2.市衛計委負責市直市管各醫療衛生機構的護士注冊材料的初審和信息錄入工作;匯總、審核全市護士注冊材料及錄入的注冊信息,審核合格后統一送省衛計委辦理。
三、受理時間
此次護士注冊工作自2016年11月7日起正式啟動。請申請人備齊所需材料后,于2016年12月1日前將相關申請材料交至執業機構,各執業機構收集材料后于2016年12月7日前統一到我委醫政股集體辦理,我委不受理個人申請。
四、注冊需提交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附表1)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實原件)
3.畢業證書復印件(核實原件)及網上學籍查詢結果(打印網頁)
4.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附表2)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及合格證明或資格證復印件(核實原件)
6.醫療機構擬聘用證明或簽約合同(附表3)
7.醫療機構臨床實習的有效證明(附表4)
8.近期兩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張(同一底版,《申請審核表》、《健康體檢表》、《醫療機構擬聘用證明》、《護士執業證書》各1張)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材料放置順序:1、申請審核表2、身份證復印件3、畢業證復印件4、學籍查詢5、資格證復印件6、合格證復印件7、成績單復印件8、實習證明9、健康體檢表10、醫療機構正式簽約合同(聘用證明附表3)。
(二)所有證件用A4紙單獨復印。
(三)所有復印件醫療機構要蓋章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署名,簽字為“屬實”。
(四)辦理護士執業證書的照片背面要用鉛筆注明注冊者的姓名。
(五)各單位負責打印本單位注冊人員相關表格,并按衛計委發送樣表統一打印(申請表正反打印共4頁、體檢表正反打印共2頁、聘用證明單面打印共1頁,實習證明單面打印共1頁,累計共4張紙),打印不合格的縣衛計委將把注冊材料退回。
原標題:金溪縣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全縣2016年度護士注冊工作的公告
金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1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