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自貢市高新區事業單位聘用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自貢高新區管委會人力資源局關于2016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現將2016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對象及人數
(一)同一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考人數之比(以下簡稱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
(二)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考聘比為3:1的,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考計劃之比低于3:1的,劃定筆面試折合后總成績的最低合格線為60分,高于此合格線(含60分)的按筆試和面試折合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以筆試中專業科目成績高低確定;若以上情況成績再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筆試和面試折合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線的不予聘用。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自貢高新區管委會一樓會議室(地址:自貢市匯東丹桂大街186號)。
四、資格復審方式
由主管部門、用人單位根據考試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五、資格復審要求
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攜帶《自貢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3份(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按網絡提示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證書和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3份,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進行資格復審。
六、其他事項
面試入圍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對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復審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6年11月17日在自貢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不另行電話通知。遞補面試人員于2016年11月22日(22日截止17:30時)進行資格復審,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缺少相關證件以及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因取消面試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原標題:自貢高新區管委會人力資源局關于2016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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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自貢高新區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自貢高新區管委會人力資源局
2016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