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蘭考縣“政府購崗”招聘公告【招100人】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號)、蘭考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蘭政文〔2016〕106號)文件精神,現將蘭考縣2016年“政府購崗”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政府購崗”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愿、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募、自愿報名、考試選拔、統一安排的方式進行。
二、“政府購崗”招聘計劃
2016年蘭考縣政府計劃購買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100個。其中:鄉鎮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60個,縣直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40個。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4年至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已在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離校未就業實名登記且持有《就業創業證》;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3、服從組織安排,自愿從事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事業,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愿意扎根基層;
4、身體健康,適合基層崗位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未滿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4、國家和我省另有規定不得報名應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蘭考人力資源網(www.lkrlzyw.com)、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lankaojiuye)上發布。發布時間自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
蘭考縣人才交流中心(老十中院內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西一樓)。
3.報名應提供資料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應聘者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創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蘭考縣2016年“政府購崗”招聘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可從蘭考人力資源網下載)、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經工作人員初審驗證后,現場采集人像信息,并繳納考務費60元。
符合報名條件但沒有《就業創業證》的,需持本人身份證及畢業證到蘭考縣陽光大廈失業中心窗口免費申辦《就業創業證》,辦理《就業創業證》期間可以先辦理報名事宜,但需持有失業中心窗口出具的辦理《就業創業證》的有效證明。
符合報名條件但未進行離校未就業實名登記的,可到蘭考縣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實名登記或登錄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在線服務”欄進行實名登記。
應聘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通過初審驗證后,不得更改其他崗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者必須其應聘材料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相應崗位擬招聘人數的比例至少為3∶1,達不到此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擬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取消的,應聘者可在報名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的考務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在指定時間內持有效身份證到蘭考縣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