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蘭考縣“政府購崗”招聘公告【招100人】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兩科,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儀態舉止等基本素質。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日期之前,因應聘者被取消或主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缺額的,按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當日應聘者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缺額的,不再遞補。
因個別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致使該崗位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所有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蘭考人力資源網(www.lkrlzyw.com)、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lankaojiuye)上及時公布。
(五)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各崗位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國人廳發〔2007〕37號)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支付。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的時間、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及考試總成績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統一組織崗前培訓。
(七)簽訂合同
完成崗前培訓的考生,根據其選報崗位和工作需要,由縣“政府購崗”辦公室統一分配到具體的鄉鎮或縣直的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并由崗位所在單位與其簽訂《蘭考縣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勞動合同》,及時安排上崗。不服從統一分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崗位待遇
(一)基層崗位待遇包括崗位基本工資、崗位工齡工資和社會保險補貼。2016年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為專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崗位工齡工資標準從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增加100元的崗位工齡工資。同時,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用的單位繳費部分由就業補助資金中的社會保險補貼支付,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
(二)基層崗位就業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確認,可以續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六、紀律要求
(一)應聘者如不服從統一分配,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中以及錄用上崗后,如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應聘者在招聘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凡考試期間有替考、作弊等違反考場紀律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應聘者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五)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機構舉辦的輔導班、培訓班及銷售的輔導培訓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由此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責任,均與招聘方無關。
(二)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布、成績公布、擬聘人員公示等事宜,均通過蘭考人力資源網、蘭考就業微信公眾號公布、公示,請應聘者及時登陸查詢。
咨詢電話:0371-23301578,23301579蘭考縣人才交流中心
監督電話:0371-26992781 蘭考縣監察局
原標題:蘭考縣2016年“政府購崗”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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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考縣“政府購崗”辦公室
2016年11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