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平度市公立醫院和教育事業單位招聘聘用制人員公告【招152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5〕53號)、《青島市中小學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國家、省、青島市有關規定和要求, 2016年平度市公立醫院和教育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152人,(詳見《2016年平度市公立醫院和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3、身體健康,形象端正,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4、未在平度市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放寬到中專學歷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詳見《計劃表》);
5、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1 月19日以后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7、平度市外公辦醫院工作人員應聘,須經當地縣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8、報考時未要求崗位資格證書的,被聘用后須在聘用起三年內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再續聘;
9、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10、應聘人員被聘用后,須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約定在平度最低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初審、現場確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 19 日—11月 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報名不再受理。報名時同時收取筆試費40元。
2、報名地點:平度市人民路79號,平度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
3、報考人員報名時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報考人員下載《2016年平度市公立醫院和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對照招聘崗位規定條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現場報名時需要提交《報名登記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背面書寫姓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的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需要的資格證書、二代身份證、報到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1份,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和材料。屬于在職人員的需要提交有用人權限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無業證明(平度籍應聘人員到戶口所在地勞動所出具);對應聘人員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交本人在原單位保險繳費明細(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1月19日);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聘人員,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需在2016年11月19日之前取得)。
報考者報名信息不實,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時平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依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
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憑身份證原件和繳費憑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或核減的計劃將在平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pd12333.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逾期不予改報。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