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潮南區事業單位及教師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6人】
為加強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改善隊伍結構,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做好我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汕市人〔2016〕153號)、《關于2016年汕頭市公辦中小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3〕32號)規定,結合我區事業單位的編制、崗位需求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9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安排
(一)計劃招聘教師228名。
(二)計劃招聘峽山街道屬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
(三)計劃招聘區直屬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4名。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應聘高(完)中、初級中學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其中應聘美術、音樂、體育等緊缺學科崗位:2014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應聘農村小學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汕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三)應聘隴田鎮、紅場鎮公立中心幼兒園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汕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學前教育畢業生,并取得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四)應聘區職教中心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五)應聘區綜合性實踐基地教師崗位: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六)應聘區特殊教育教師:2014年至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特教專業),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七)應聘峽山街道屬下事業單位、區直屬事業單位崗位:需汕頭市生源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及專業。
三、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要求為18-35周歲(1980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間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放寬為18-40周歲(即1975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間出生), 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報考,可放寬至18-45周歲以下(1970年11月26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期間出生)。
(七)2013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26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可以按照2014年至2016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教育類崗位招聘。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的,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