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臨汾蒲劇院等3個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8人】
(四)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五、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和市人社局審批后,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確保招聘工作健康順利進行。各招聘單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按程序辦事,切實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特別要做好考試試題的安全、違紀違規事件的查處等工作,杜絕一切事故發生,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2、加強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單位要自覺接受人社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招聘工作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
3、嚴肅紀律,嚴防各種違紀違規事件發生。要加強對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杜絕各類違紀事件的發生。從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要嚴格按回避政策規定實行回避,不按規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負責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的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和參加考試。對于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給予行政、紀律、法律處理并調整工作崗位。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的處理。對無理取鬧,造謠誣告,嚴重干擾招聘工作的人員視情節給予五年內不準參加全市公務員錄用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的處理。
七、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
各招聘單位招聘信息咨詢電話:
1、臨汾市文化局 咨詢電話:0357-2221816 監督電話:0357-2225569
2、臨汾蒲劇院(戲劇研究院) 咨詢電話:0357-2120516 監督電話:0357-2120515
3、臨汾市蒲劇藝術研究中心(蒲劇院實驗蒲劇團) 咨詢電話:0357-2120517
4、臨汾市小梅花蒲劇藝術培訓中心(蒲劇院小梅花蒲劇團) 咨詢電話:0357-2120518
原標題:臨汾蒲劇院等3個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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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