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重慶南岸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6人】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結構化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2016年12月19日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上公布。
(五)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根據工作進度另行通知,詳見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各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學歷層次、職稱(執業)資格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組織實施,并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醫院按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和《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4〕116號)要求確定。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指標,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cqhrss.gov.cn)公示信息欄目和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屬2017年應屆畢業的考生請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慶市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報到(具體報到地點:重慶市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2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B區1號樓10樓1004室),報到時須提供本人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套,接受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予以擬聘公示。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資格復查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擬聘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各主管部門審核、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7月1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的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由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局、區編辦、各主管部門及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區監察局負責監督,各部門按照職責各司其職。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有違規違紀或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八、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網上查詢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九、簡章解釋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局負責解釋。
考務咨詢電話:62986603
原標題:南岸區2016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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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岸區2016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2:誠信承諾書
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4: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