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岑鞏縣人民醫院招聘社會購買服務編制人員公告【招60人】
為加強岑鞏縣人民醫院人才隊伍建設,人才隊伍素質,為醫院長足發展儲備人才,根據《十五屆縣人民政府2016年第20次常務會議紀要》(岑府常議?2016?20號)、《關于岑鞏縣人民醫院綜合改革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岑機編字?2016?2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2013?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醫院人才需求情況,經研究,2016年決定公開招聘向社會購買服務編制人員6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招聘崗位祥見附件),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招聘工作由縣人民醫院統籌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招聘崗位
詳情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護理及信息專業可放寬到大學專科學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1985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護理專業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7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財務管理專業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崗位表中學歷條件明確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級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并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1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及地點安排如下:
時間: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5日
地點:岑鞏縣人民醫院人事科
要求: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岑鞏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60名向社會購買服務編制人員報名表》,交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身份證等復印件(證件原件查看),及藍底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5張。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考試
1.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