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7人】
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淮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適應工作發展需要,充實專業人員隊伍,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并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7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含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階段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2月10日)前取得公告、《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崗位表》)。
6、報考04崗位的,須取得副主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其他被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二年內取得相關執業資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采取先投檔后報名方式進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投遞自薦材料,投檔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10日。投檔方式:將個人資料復印件及《2016年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寄至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或將電子版本發送電子郵件至hacdcbgs@126.com。配送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18號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郵編:223001,聯系電話:0517-83668624,聯系人:胡偉。
2、由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自薦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電話通知報考人員現場確認報名。報考人員需持《2016年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張,于2016年12月15日到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18號)進行現場確認報名。
3、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取得學歷、學位的國外留學人員或者港澳臺地區高校畢業生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
符合條件報名人數需達《崗位表》規定的開考比例的倍數(詳見《崗位表》),不足相應倍數的則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報名人員于2016年12月15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
筆試成績在淮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www.hacdc.net/)公布。
報考《崗位表》中同一崗位且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不足崗位實際招聘人數6(含)倍的,免除筆試環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