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重慶梁平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82人】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人才隊伍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梁平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報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
梁平縣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82名,其中:公開招聘29名,考核招聘53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及要求詳見《梁平縣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1》)、《梁平縣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衛生類)》(附件2,以下簡稱《一覽表2》)。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齡條件:年齡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5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齡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0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符合《一覽表》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認證;
(五)工作經歷、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22日(報名前一天);
(六)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考試考核
(一)報考《一覽表1》崗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重慶市梁平縣人力社保局(雙桂街道行政中心4號樓516室),聯系電話(023)53888135。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
2.報名手續及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持學籍證明)、資格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標準證件彩色照片2張(另附同底電子件20—90KB,以身份證號碼命名,發送到lpzgb@163.com),有工作單位的還須出具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本人不能到場報名者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梁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2)招考職位的專業要求。統一執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開考比例不低于1:2。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2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還考務費。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6年12月8日— 12月9日,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3.筆試
筆試由梁平縣人社局統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負責監督。
(1)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每科分值為100分。職員、工勤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業技術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為相應崗位專業基礎知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