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荔灣區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8人】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對象放棄考察的,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1次。
(六)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在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對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后,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本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工齡滿1年或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1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將解除其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為省外的,從聘用之日起,一年內須經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確認,否則解除聘用。在本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按照低聘一級層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
擬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一年內需取得聘用崗位所需的執業資格,否則解除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錄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本次招聘,“應屆畢業生”指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及持有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即2016年12月2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即2016年12月2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條件要求的不得報考和聘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報考人員的工作經歷以畢業后參加工作,單位所繳納的社保記錄為準,參保單位與工作單位須一致;應聘人員原為未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其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可由原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證實。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報考人員的報考學歷、專業必須符合職位對應的學歷層次及專業要求,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若職位同時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須同時取得報考學歷、專業相對應的學位。招聘專業參照附表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且須在報考時提交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同意后可申請報考,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必須與所報考職位相匹配。
(六)報考人員具體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以及相關資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結婚證、居民戶口本、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0月31日。
(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為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的,為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的,為1971年10月31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50周歲以下的,為1966年10月31日后出生。
(八)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荔灣區衛生計生局負責組織,咨詢電話見職位表,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進行指導、監督,聯系電話:020-81939593,并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參加并全程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20-81585007。
原標題:2016年廣州市荔灣區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1-2.zip
1.2016年廣州市荔灣區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xls
荔灣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6年11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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