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北市濉溪縣國土資源局招聘公告【10人】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進入考察、體檢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及時在縣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網頁(www.sxx.gov.cn/SortHtml/1/List_74.html)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聘用人員與濉溪縣勞務派遣中心簽訂勞務合同,派遣到濉溪縣國土資源局服務大廳相應部門工作。
六、聘用人員的使用和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的用人方式。由縣國土資源局與濉溪縣勞務派遣中心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并由濉溪縣勞務派遣中心與擬聘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務合同。縣國土資源局對聘用人員在崗工作期間進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三年期滿,考核合格者,可續簽勞務合同。
(二)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接受用人單位的崗前培訓。試用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空缺名額可以從本次考試人員中,按合成成績高低依次補聘。招聘人員在崗使用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三)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月工資待遇:基本工資為每人每月1400元,績效工資每人每月200元,績效工資由單位考核后發放。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由單位和個人按現行標準繳納。聘用人員試用期內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金,試用合格者予以補繳。聘用合同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七、招聘工作要求和紀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件1:濉溪縣國土資源2016年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濉溪縣國土資源2016年公開招聘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doc
聯系電話:0561—6079905(縣)
0561—6077950(縣國土資源局)
監督電話:0561—6075747(縣人社局紀委)
0561-6089959 (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組)
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濉溪縣國土資源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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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