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長樂市招聘公益性崗位作人員公告【招50人】
擬聘人員在長樂市政府網、長樂市人社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等。公示無異議,辦理聘用手續。
八、聘期待遇和合同期限
(一)聘期待遇
1、根據《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聘用人員合同期限內待遇標準為3100元/月(含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五險個人繳費部分),并保持三年不變。
2、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及試用期工資依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合同期限
由市人社局委托長樂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合同到期即解聘(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合同期限至退休年齡)。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媒體和群眾的監督。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市人社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0591-28923167
監督電話:市人社局紀檢組:0591-28886058
原標題:2016年長樂市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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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市人力資源社會系統、街道(鄉鎮)勞動事務所、社區專職勞動協理員公益性崗位情況表.doc
2016年長樂市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長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1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