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季度重慶市巴南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8人】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附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8日-11月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重慶市巴南區人事考試培訓樓(重慶市巴南區魚洞化龍路339號)。報名電話:66233928,政策咨詢電話:66239580。
(三)報名要求: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持學院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職稱資格證(不能憑考試成績單報考)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正式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委托書。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考生工作經歷與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16年11月27日。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初審和復審。初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現場審核,經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經現場復核登記后,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初審不合格的報考者,可在報名時間內現場改報本次公招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復審由區人力社保局在報名結束后的3-5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審查以復審結果為準。復審不合格的報考者不再進行改報。
(五)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規定比例,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和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六)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6年12月9日上班時間到重慶市巴南區人事考試培訓樓(重慶市巴南區魚洞化龍路339號)領取。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初定為2016年12月1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