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鄭州市上街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0人】
五、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二)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能和婚姻狀況及有無違法犯罪情況等。
(三)因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從報考同一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一般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六、聘用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報到,由上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安排工作。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
(三)試用期滿后由各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筆試加分條件為: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需在報名期間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均在上街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招聘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記入誠信檔案的情況: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虛假信息的;2.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3.違背考試紀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無故自愿放棄的。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公告由上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0371-68923611
原標題:鄭州市上街區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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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