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鄂爾多斯市質監局等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蒙漢兼通人員公告【招15人】
4.由市民委會同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應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學歷、學位等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咨詢市人社局、民委。
5.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6.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4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招聘計劃數,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2.《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只提供蒙古文試卷,并必須用蒙古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 筆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0日上午09:00—11:00。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4.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5.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6.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7.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或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民委、市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在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各一式二份),持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3.區外院校的鄂爾多斯市生源畢業生還須提供有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鄂爾多斯市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4.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面試
1.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質,面試必須用漢語答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由招聘考務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鄂爾多斯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
3.如出現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招聘計劃數,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4.總成績計算。按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1.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