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博湖縣蒙醫醫院招考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招20人】
根據博湖縣發展現狀和醫療衛生機構用人需求的實際情況,經縣委、縣人民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考20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職位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招考對象
1、具有博湖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戶籍計算應從2016年11月28日起為博湖戶籍。
2、報考人員年齡及取得畢業證書時間計算截止到 2016年11月 30日。
三、招考條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職位規定的學歷條件和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招考范圍之內:
1、被辭退(解聘)、開除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近五年來在公開招考中有作弊行為被處理過的人員;
3、已經在公益性崗位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性質。
四、招考程序
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與政審、公示、審批辦理勞動合同等相關手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法,報名時須攜帶:(1)身份證原件;(2)畢業證原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打印帶二維碼的學籍證明;(3)戶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并如實填寫《人事考試報名表》(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復印件各1份)。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8日10:00至2016年11月29日19:00(北京時間)。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4樓事改辦辦公室。
3、資格初審:招聘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4、每位考生只限報 1個職位。
5、收費標準:報名、考試等有關費用按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費按每科40元收取。
(二)筆試與考核
筆試由縣人社局組織,筆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新疆歷史和民族宗教理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科學發展觀、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核發的準考證為準,考生須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按時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