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永濟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9人】
為加強和充實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全面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促進教育、衛計等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以及山西省人社廳、衛計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6名,其中教師92名(全額),鎮衛生院30名(全額),市人民醫院9名(差額),市招待所5名(自收自支)。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永濟市2016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服務基層人員崗位按比例已從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總數中提出,此次招聘不設服務基層人員崗位。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職業(執業)資格;
5、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中專升專科學生、專科升本科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出現過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護士執照的人員,不得報考醫療衛生崗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發布公告、組織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公告
在市政府公眾信息網、人社局網站、永濟報、電視臺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資格審查及相關注意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本人辦理報名手續,持二代身份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已在人才市場代理的,提交代理合同或有關人事代理證明材料)、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01年以后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專業技術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現場照相并填寫《永濟市2016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表2)。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資格。
參加報考人員中的大中專畢業生年齡以檔案年齡為準。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報名開始之日。已參加工作的人員,如要報考,須持有原工作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推薦書或介紹信。
此次報考醫療衛生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其他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對達不到該比例要求的招聘崗位將按相關規定相應核減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筆試前向社會公告。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的考生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崗位報名條件,通知本人可進行崗位改報,沒有符合條件的崗位或未進行崗位改報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按照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規范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223號)精神,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標準收取每人報名考務費60元。
報名時間及地點以招聘公告為準。
(三)考試方式及內容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間為120分鐘,試卷卷面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2位有效數字。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入場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