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四季度重慶大足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醫療崗11人)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7年畢業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大足區2016年四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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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足區2016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考試報名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