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灤南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3人】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灤南縣戶籍(或生源地)。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15和2016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類畢業生戶籍放寬到唐山各縣(市)、區;文廣新局“冀東文藝三枝花”研究保護中心崗位不限戶籍;服務于灤南縣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大學生村醫”不限戶籍。
2. 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冀東文藝三枝花”研究保護中心舞美崗位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衛計系統招聘有關崗位人員年齡條件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截止到報名結束日須取得相應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和技能條件詳見《灤南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
4.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灤南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4人,其中:社保局2人,城鄉規劃中心3人,“冀東文藝三枝花”研究保護中心5人,衛計系統34人(縣醫院14人,衛生院20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現役軍人;
3. 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6年12月8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報名地點:灤南縣人社局(灤南縣崇法大街6號行政辦公中心一樓)。
4.資格審查及繳費。現場報名時,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考生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5.開考比例:各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2:1的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同時通知應聘人員改報符合條件要求的其他崗位或放棄報考。
6.其他事項: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灤南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