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南豐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公告【招19人】
為進一步充實司法行政隊伍力量,優化司法行政隊伍專業素質結構,強化我縣司法行政建設工作。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南豐縣司法局決定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19名。現委托南豐縣弘誠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面向全縣公開招錄以上人員,錄用后與南豐縣弘誠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南豐縣司法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公示等程序,擇優選聘。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工作組織形式
招聘工作由南豐縣弘誠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組織,縣司法局配合。
三、招聘條件和崗位
(一)基本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司法行政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2.性別不限,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持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者優先。
(二)具體崗位說明
1.司法局所屬單位崗位(A類)
(1)職位:法援中心、普法辦、法建辦等崗位各招聘1名。
(2)要求:全日制大專以上,法律或中文專業畢業。
(3)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熟悉計算機操作。
(4)待遇:基本工資+績效考核獎。
2.基層司法所(B類)
(1)日常工作(B1類)
①職位:市山鎮、白舍鎮、太和鎮、洽灣鎮、桑田鎮、紫霄鎮、付坊鄉、萊溪鄉、太源鄉、三溪鄉、東坪鄉各招聘1名。
②要求:高中以上學歷。
③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熟悉計算機操作;在本轄區內生活者優先。
④待遇:基本工資。
(2)調解工作(B2類)
①職位:琴城鎮、市山鎮、太和鎮、白舍鎮各招聘1名。
②要求:學歷、專業不限。
③條件: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6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熟悉當地的風土人情;善于做調解工作;要求在本轄區生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