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鄧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人】
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經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我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1名,為確保這項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招聘人員質量。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單位、計劃名額
本次招聘涉及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111人。具體招聘單位、擬招聘專業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公告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要求:30歲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可適當放寬到32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及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需具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尚未就業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六個環節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鄧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數額、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凡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
3、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
4、報名時本人須持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就業派遣部門開具的未就業證明或報到證等相關資料(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