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潞城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潞城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有關精神,資格復審工作定于2016年12月9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按擬招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且達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可共同列入該崗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1:2比例,按實有人數確定復審人員名單。報考衛計系統崗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時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12月9日上午8:00---下午18:00
地點: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會議室
咨詢電話:0355—677912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須攜帶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由本人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有學位要求的持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查詢并打印)、就業報到證、檔案存放證明以及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校教師需提供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在潞城市公辦中小學和集體幼兒園連續代課6年以上,表現良好,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在崗代課教師由潞城市教育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7、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張(與筆試準考證照片一致)。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不得參加面試。
2、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請與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聯系。
4、面試時間請考生隨時關注潞城市政府網上公告。
五、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現已揭曉,參加筆試的考生可登錄原報名網站(www.luchengren.cn)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原標題:潞城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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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借章)
2016年12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