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江蘇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招15人】
為更好地選拔人才,進一步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醫務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精神,經研究,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高層次人才,編制性質為差額事業編制。招聘崗位、計劃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7日至1998年12月18日期間出生);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年齡可以放寬至40周歲(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197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職稱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下列人員不得應聘: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海陵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區衛計委)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核、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區人社局、區衛計委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海陵網”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7日至2016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區衛計委三樓會議室(泰州市稅務西街18號)。聯系電話:0523-86225972。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和委托函外,還須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核由區人社局、區衛計委組織實施,資格審核與現場報名同時同步進行。資格審核合格者,進入考核。
5.報名時考生須根據所報考崗位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2)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3)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4)畢業證書和相應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根據自身條件以及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3),自行選擇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2)區人社局和區衛計委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經審核后,辦理報名手續。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人員考核或聘用等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