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平遠縣人民武裝部國防教育訓練基地招聘工勤人員公告【招2人】
3、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同分時,一并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兩科合并計算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具體體檢事項由各地平遠縣人民武裝部組織實施。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聘用辦法
1、聘用順序: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聘用。如遇最后一名綜合成績相同者:(1)學歷高者,(2)榮譽多者,(3)在省軍區以上刊物發表過文章者。
2、聘用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正式人員,并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相關事宜
1、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聘用人員在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單位網站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凡弄虛作假取得報考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聘用后逾期不報到或報到后擅自離職者,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3、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應在成績公布的三天內,向縣人社局、縣人武部提出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4、本公告由廣東省平遠縣人武部負責解釋。
原標題:平遠縣人民武裝部國防教育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工勤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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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附件2:《平遠縣人民武裝部國防教育訓練基地公開招聘報考指南》
廣東省平遠縣人民武裝部
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12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