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豐寧滿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6人】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經豐寧滿族自治縣委、縣政府研究,承德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凡進必考,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擇優錄用。
二、招聘名額
本次對全縣事業單位30個崗位58人進行公開招聘,各單位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等詳情見附件《豐寧滿族自治縣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圍、對象、比例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統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畢業生面向全國;其他畢業生面向承德市所屬縣區(具有承德戶籍或承德生源,即:報名人員必須在公告發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駐戶口且目前戶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學外遷戶口至今仍未遷回或配偶為承德籍的外地畢業生,須有當地原遷出派出所出具證明和相關婚姻情況證明)。
(二)招聘對象:要求國家統招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要求根據對外公布的《豐寧滿族自治縣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規定具體條件和要求確定。
(三)招聘比例:本次招聘崗位競爭比例為1:3,報名低于規定比例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
(四)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崗位設置條件中有規定工作經歷須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計算方法以公告發布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累計為1年;報考廣播電視臺崗位的人員須由相關部門對報名者的影視資料進行初步審查,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進入筆試環節;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豐寧滿族自治縣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具體條件要求)。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豐寧滿族自治縣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戶口、工作時間以及學歷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3、截止《公告》發布日未取得畢業證的畢業生;在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可報考;
4、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實行現場報名、現場審查、現場繳費,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每人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一)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與資格審查
1、發布招聘簡章:2016年12月9日8:30至2016年12月15日5:30
2、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9日8:30至2016年12月23日5:30,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地點:豐寧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小會議室。聯系電話:0314-5979812、0314-5979822。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