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欽南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2人】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的規定,為適應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2017年欽南區事業單位登記中心等24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32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2月12日-1998年12月12日期間出生)。對因工作需要放寬報考年齡的崗位,經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197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放寬年齡的具體崗位詳見崗位表。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亂紀行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7、在編在崗人員,須經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8、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資格證書。
9、報考人員獲得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報考人員獲得國家承認大學專科學歷的,考生戶口所在地只限于廣西區范圍內;報考人員為中專(含高中)學歷的,考生戶口所在地只限于欽州市范圍內;欽南區駐軍隨軍家屬報考的,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服役、辭職、辭退、工作年限、任職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12月12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未到期的人員;
5、原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管理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聘)未滿2年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未滿新錄用(或聘用)試用期的和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8、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9、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考試方式
綜合類崗位29個,名額32名(詳見崗位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需要參加筆試和面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