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茶陵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0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0名。招聘的具體條件、要求等詳見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2月22日至1998年12月22日期間出生)。
4、招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報考人員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2016年12月13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
5、本縣在編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黨紀處分影響期未滿、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事考試網、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向社會公開發布,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株洲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zzrsks.gov.cn)
茶陵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chaling.gov.cn)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chaling.gov.cn)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陵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李明)